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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龙岩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结合龙岩地税实际,编制《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岩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领导简介:龙岩市地方税务局领导简历等情况;

  2.机构职能: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能;

  3.工作计划:龙岩地税工作短期计划、长期规划;

  4.工作动态:地税工作动态,重要领导讲话;

  5.政策法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6.征管制度:税(费)征收依据及规定等;

7.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

8.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

  9.地税稽查:稽查工作规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涉税案件曝光;

  10.统计数据:历年税收收入情况;

  11.收费规定:收费项目、规定及标准;

  12.人事信息:重要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

  13.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

  14. 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注册税务师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及年检等公告事项等;

  15.其他工作。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网站

(网址为http://www.fjly-l-tax.gov.cn:7001/TaxWeb/template.go?_template=247

2.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文告;

3.召开新闻发布会;

  4.新闻媒体;

  5.办税服务中心。

 (三)公开时限。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或口头申请

  申请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也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二)申请受理

1.受理机构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岩市西安南路

  联系电话:05972212155

  传真号码:05972291752       

  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地方税务局

  邮政编码:364000

  电子邮箱:lydswmb@sina.com    

2.受理时间:8:0012:0014:3017:30(夏令时为: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件二)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附面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1、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3、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1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

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并请提供相关证明

□ 否

备注

 

 

 

 

 

2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岩地税告﹝  ﹞  号

 

              

您(单位)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答复如下:

 

 

 

 

 

 

 

特此告知。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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